請教板主:
請問一下,為了練習程式結構,由於不想更動原來的程式,
所以我將原來的程式COPY一份,作為修改練習
並利用原來程式作對照
但是在修改副程式時卻發現
原有程式的副程式也跟著作變動
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呢?
因為我是用COPY的方式,所以兩個程式的名稱都是相同的,是這樣的原因嗎?
另外我有新增一些副程式在COPY後的程式
並將此程式又重新建立為新的執行檔
也參考了論壇裏加入副程式的方式,可是程式的函式庫內仍然未將副程式包括在內,但我新增的副程式是用中文為檔名,這樣會有影響嗎?